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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煤价格彻底松绑煤、电企业一身轻松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2006-12-28 8:57:42

日前,国家发改委召开“2007年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视频会议”,明令煤炭供需双方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协商确定煤炭价格,从而完全放开了对电煤价格长达13年的限制,同时决定煤电联动政策明年继续执行。业内认为,这主要是由于明年煤炭供需紧张的状况有望缓解,而价格放开将使煤、电企业双方的矛盾不再明显。

潞安环能(601699.SH)有50%左右的产品是计划内电煤,其每吨价格比市场价平均低60到70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大型电力集团如大唐集团、华润电力等。该公司证券部一位人士昨天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称,电煤价格放开是个好消息。由于多年来都是与大型电力公司直接签订协议,因此价格方面比较稳定,“价格放开后,明年煤炭价格可能上涨。另一方面,电力企业也有自主选择伙伴的权利,对煤炭企业而言,也会产生一定竞争。”

兖州煤业(600188.SH)1~3季度煤炭销售平均价格为380.16元/吨,同比下降12.50元/吨,该公司证券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也说,电煤价格放开是个利好。“我们的产品供应分计划内电煤、计划外电煤、冶金煤等。计划内电煤占总销量的20%左右。以前公司计划内电煤价格每吨比市场价平均要低70到80元,其价格也跟其他公司一样,受到政府的控制,现在则进入了市场渠道。”国家鼓励煤炭对电厂的供应,因此价格放开后,电煤的运输还可能通过原来的方式进行。“以前的运输价格没有变过,之后怎样变化还不清楚。”

一位江苏当地电厂的中层人士表示,江苏省内发电企业的发电利用小时会下降,同时装机量上升,使电力需求减缓。“浙江、安徽的装机数量都有上升,江苏可能减少向上海送电的比率。而这几年,由于装机量的下降,一些工厂的发电利用小时已低于5000小时/年了。江苏利港电厂今年的平均供电煤耗率低于325克/千瓦时,平均利用小时数为5104小时,比去年同期下降254小时。”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到11月份,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为4805小时,比2005年同期降低191小时。其中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达5166小时,比2005年同期降低202小时。电力专家杨名舟说,煤炭价格明年很可能上涨,因此电厂成本将上升。今年我国电力需求不低,从明年整个经济形势来看,电力需求增长前景不容乐观,煤炭供应偏紧的局面可能得到缓解。(王佑)

中国最后一个计划经济订货会的消亡

12月27日下午,来自全国各大煤炭和电力等企业的老总们,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听取国家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煤炭供需衔接的总体政策。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他们将自行协商,签订2007年大宗、跨省区运输的煤炭订货合同。

而以往此时,上千名来自各地的煤炭、电力等企业的老总们,在有关部门召集下,在国家划定的价格区间内,面对面地集中商谈煤炭合同的数量、价格。由于煤电双方在价格问题上的尖锐矛盾,煤炭订货会(后改称为衔接会)会期往往一拖再拖,合同无法如期签订,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和议论。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最新通知,2007年煤炭订货工作,不再由政府召开这种面对面的集中大会,而是由有关部门通过视频会议,对供需双方企业阐明政策,做好引导。

“今天,我们改变了延续五十多年来,由政府集中组织供需双方企业召开订货会的办法,而是采取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企业自主衔接资源、协商定价的新机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欧新黔在这个视频会议上说,坚持煤炭价格市场化改革方向,由供需双方企业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协商确定价格。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物资订货会逐渐取消。但是,煤炭作为中国的基础能源和重要工业原料,电力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命脉,煤炭运输牵扯铁路全年运输安排,煤炭订货会以衔接会的形式,保留了下来。

然而,在最近这些年的衔接会上,围绕价格问题,煤电双方展开了一轮又一轮的博弈。国家有关部门一再做工作,但双方就是无法在会上如期签订合同,或者签订的只是“有量无价”的合同。煤电双方的矛盾在于价格市场化进程的不同步:煤炭价格1993年开始放开,而电力价格一直在国家管制之下。

在2005年煤炭订货时,国家有关部门提出,用两到三年的时间,逐渐取消订货会。此后,国家出台了煤电价格联动政策,在2006年煤炭订货时,取消了价格临时干预措施。这次,有关部门更进一步,最终取消了中国最后一个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物资订货会。

然而,煤炭价格市场化的进程并不那么平坦。由于目前煤炭价格走势总体看涨,煤炭企业依然对电煤价格抱有上涨预期,而电力企业则不愿意成本继续攀升。在有关部门不再直接当面“撮合”双方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供需双方的态度和市场走势有待进一步观察。

业界普遍认为,解决这一问题,不能退回计划经济的老路,而是要进一步推进煤炭订货改革。记者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将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加快建立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为主体,以区域市场为补充的现代煤炭市场体系,鼓励签订长期合同,成为国家的政策导向。(新华社)刘铮 何雨欣 周芙蓉

附表:政府“放手”煤炭价格大事记

●1993年,我国对煤炭价格实行部分市场化,政府对国有大型电厂的电煤价格进行控制,从而形成电煤价格与市场煤价并存的煤炭价格“双轨制”。

●2004年,为缓解电煤价格与市场煤价的价差,制定“以2004年9月底实际结算的含税车板价为基础,在8%的幅度内,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电煤价格涨幅上限控制规定。

●2006年,涨幅限制被取消,政府严密监控电煤价格,并建立电煤价格应急机制,遇电煤价格显著上涨将采取临时干预措施。

●如今,因明年煤炭供需大体平衡,电煤价格彻底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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