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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煤炭产运需衔接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讯 作者: 2006-12-31 8:45:05
2007年煤炭产运需衔接电视电话会议12月27日在北京召开。以这次会议为标志,在我国延续了50多年的由政府直接组织召开全国煤炭订货会的结束,在国家宏观调控指导下,由企业自主衔接资源、协商定价的新机制基本确立。
  这次会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煤炭订货改革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了煤炭产运需形势,并按照加快建立完善煤炭市场体系,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研究部署了2007年煤炭订货改革和跨省区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 
  会议指出,近几年来,在国务院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进煤炭订货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初步形成了在国家宏观调控指导下,企业自主衔接资源、协商定价的新机制,为保障煤炭稳定供应,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会议分析了2007年煤炭产运需形势,认为明年煤炭生产和需求继续保持增长,供应环境比较宽松,为进一步推进煤炭订货改革提供了良好机遇。
  会议强调,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以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继续推进煤炭订货改革。一要进一步引入市场机制。严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等证照不全的非法煤矿参与煤炭供需衔接。继续将居民生活、电力、钢铁(有色)、化肥(化工)等行业作为跨省区配置煤炭运力的重点。上述行业中符合国家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条件和审批(核准)规定的企业,不分所有制、不分隶属关系,均可以参加衔接。二要依法规范购销关系。在运力配置框架方案下达后,由供需双方企业自主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衔接。供需衔接以框架方案为依据,结合2006年合同执行情况以及2007年供需双方生产能力和需求等,衔接资源、协商价格,依法签订买卖合同。三要完善煤炭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坚持煤炭价格市场化改革方向,由供需双方企业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协商确定价格;坚持以质论价、同质同价、优质优价的基本原则,对长期大宗合同可自愿协商价格优惠;继续实施并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政策,理顺煤电价格关系。四要优化运力配置。铁路、交通部门审查落实运力,必须以运力框架方案为依据,结合2006年实际完成情况进行配置,向产业政策鼓励和符合项目审批(核准)规定的企业、符合市场准入条件和节能降耗、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好的企业倾斜;向中长期合同倾斜;向签订快、及时提交合同的企业倾斜。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行业协会和煤炭产运需企业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继续推进煤炭订货改革、搞好产运需衔接的重要意义,顾全大局,加强协作,努力构建产运需之间长期稳定、互利共赢合作机制,为2007年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奠定基础。
  会议强调,目前正值冬季煤炭、电力需求高峰季节,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煤炭、电力企业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组织好生产供应,铁路、交通部门要安排好客运和货物运输,保证居民生活和重点单位用煤和群众出行需要。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这次会议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的,有关省(区、市)主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欧新黔在会上讲话。铁路、交通、安监、煤炭、电力等部门和行业协会的负责人对做好煤炭产运需衔接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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