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为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树起标杆

核心提示: 国务院国资委2月22日发布消息,为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国务院国资委组织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认真开展国有企业公司治

      国务院国资委2月22日发布消息,为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国务院国资委组织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认真开展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经过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等环节,确定了145家公司治理示范企业名单,其中国家能源集团和中国神华分别在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和基层企业层面入选。
     自2017年11月成立以来,国家能源集团坚持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有力促进了企业的改革发展。在央企中率先出台“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党组第一议题,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党组(党委)的领导地位,厘清党组、董事会、经理层的职责边界,加强董事会、经理层的政治建设,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公司治理各环节。
      几年来,集团公司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这一改革方向,系统搭建管理制度体系。贯彻落实《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等最新文件精神,建立了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严格执行各治理主体议事决策制度,确保应经过党组前置研究讨论的议案全前置,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无遗漏。
       集团公司着力提升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水平,打造央企一流董事会。做好子公司治理工作,全级次推进董事会建设,截至2021年底,子企业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全面推开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认可。
       与此同时,集团公司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健全“党组领导、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形成明责、履责、督责、考责的责任链条,统筹做好管党治党各项工作,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形成“双星融合”“两级乘数”等经验做法,得到中央组织部肯定。完成集团公司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使监督体系融入企业治理体系。
        2022年,在深化推进“十四五”战略规划进程中,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攻坚阶段,集团公司将继续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全力打造中央企业公司治理标杆示范,促进和带动全集团各级子企业公司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改革发展活力显著增强,企业经营绩效稳步提升,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促进企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早日建成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奠定坚实治理基础。
       据悉,本次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包括中央企业集团公司28家、中央企业基层企业60家、地方国有企业集团公司17家、地方国有企业基层企业40家。国务院国资委称,将适时开展总结评估,加大对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力度,持续打造公司治理标杆示范,促进企业不断增强改革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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