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矿华美热电二期“上大压小”热电联产项目获批复

核心提示:1月27日,江苏省省发改委印发《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徐矿“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新建项目的批复》文件,同意核准徐矿集团华美热电公司二

1月27日,江苏省省发改委印发《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徐矿“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新建项目的批复》文件,同意核准徐矿集团华美热电公司二期工程项目。至此,该公司二期工程项目核准工作全面完成。

华美热电公司二期工程项目位于徐矿集团西部矿区庞庄煤矿工业广场。工程拟新建两台350兆瓦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配2×1150吨/小时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相应关停5.5万千瓦小火电机组,以22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丁楼变电所。项目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除灰渣和二次循环冷却系统,配套建设全封闭煤场、取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等配套和公用工程。工程以矿井疏干水作为生产水源,以京杭大运河地表水作为补充水源。该工程建成后,将为我市主城中心区和城北区供热,替代供热区域内的华美坑口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供热机组、市西区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供热锅炉和其他38台分散燃煤小锅炉。

该项目是市委、市政府“天更蓝”行动计划重点工程、市城区热电整合重点民生工程,也是全市年度“三重一大”项目。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城市集中供热能力,就地消纳低热值煤,提高能效,改善环境,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同时,华美热电公司二期工程项目也将为徐矿集团调整战略布局、加快转型升级,做大做强煤电化主业注入新动力。

2014年12月9日,国家环境保护部还批复了《江苏徐矿“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徐州市区“十二五”热电联产规划》,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环保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此前,国家能源局以《关于同意江苏徐矿“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新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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